生前契約交付信託金額查詢

注意事項:
  •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:殯葬禮儀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,其有預先收取費用者,應將該費用百分之七十五,依信託本旨交付信託業管理。除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履行、解除、終止或本條例另有規定外,不得提領。
  • 前項所指交付信託之情形,係以殯葬禮儀服務業者為委託人,且以殯葬禮儀服務業者為受益人設立自益信託,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消費者並非信託受益人,僅於殯葬禮儀服務業者發生解散、破產宣告、撤銷設立登記、停業或無法履行契約時,受益人始調整為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消費者,亦即消費者與陽信商業銀行並無任何信託關係存在。
  • 信託財產係由殯葬禮儀服務業者保留運用決定權,陽信商業銀行不保證信託財產運用之盈虧、變現性及最低收益,且不負價金返還或任何保證責任。
  • 本信託查詢因作業流程會產生時間誤差,若查詢結果與現況有異時,信託金額以本行帳載金額為準。
  • 本信託查詢之資料來源為殯葬禮儀服務業者,若對內容有疑問請洽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或本行信託部。